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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委教育工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4-11-0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期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共设200(其中:重点课题60项、一般课题140),研究期限为1年。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由各地各校按程序遴选推荐、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1.课题申报人(指课题负责人)应为全省教育系统从事党的创新理论教学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大中小学教师、教研及行政管理人员等。

2.每人以课题申报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最多参与不超过2项课题。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不超过6人。已参与2024年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立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申报人身份再次申报,课题组成员两个专项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

三、申报要求

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开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探索研究甘肃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举措、创新做法和重要成效,研究阐释教育强省战略任务。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导向、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形成可转化、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果。课题名称可参照选题指南申报(见附件1),也可自拟课题申报。

3.申报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一线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或使用AI智能软 件撰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以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与本主题相关的课题。

 四、申报方式

1.各地各校在限额内择优推荐申报,不得超额推荐,本科院校限额推荐6项,校内各单位限额申报2项。

2.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申报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匿名申报书》(见附件23 ),各单位于1110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书、匿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单位签字盖章报送至科研院312办公室。

 联系人:寇咪    联系电话:7971671

 

  附件: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选题指南.docx

    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匿名申请书.docx

    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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